(通讯员:2015级法学张润民)6月8日下午,受武汉市市政府法制办邀请,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陈焱光和法律系江岚老师带领2015级法律系本科生边海怡、张润民参加了武汉市市政府针对《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调研会。
武汉市法制办副巡视员张金福,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张革文,市公安局、市交管局市质监局、邮政局以及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中,与会的专家、学者就《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展开了深入地探讨论证,从“武汉市能否以规章形式再次设立一次行政许可”,“是否可以降低规章中对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限制”等方面各自表达了对《管理办法》的修正意见。
陈焱光院长就立法评估团队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并表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为政府的规章制定献言谏策。
据悉,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立法评估学生调研团队主要由2015级法律班魏钲芝、熊成林、边海怡、张润民4名学生组成,在陈焱光副院长和江岚老师的指导下通过论证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对《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调查研究。该学生团队就前期调研部分成功申报了2017年大创项目并获立项,暑期也将以此为基础展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江岚老师对此评价道:“这次让本科生接触到市政府立法评估甚至直接参与到政府立法的过程中来,对法科学生而言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在法学理论的学习之余尽可能地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这是我院"师生共研"模式的践行,也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