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我院陈焱光教授参加在咸宁市召开的《中华诗词与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光明日报社、省中华诗词学会、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咸宁市纪委与咸宁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咸宁市纪委、咸宁市委宣传部、湖北科技学院承办。研讨会就中华诗词与廉政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如何通过培养诗词素养拒腐防变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研讨。来自光明日报、省委宣传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社科院、湖北省委党校、全省各级政府纪委、宣传部等单位的代表120多人出席。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委书记、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问青松主持会议,大会上共有10多位专家学者发言。陈焱光教授在大会上作了发言,认为“诗言志”,中国古代和现代有许多倡廉之诗词文章,文载道,诗言志,通过富含体恤民情、廉洁自律的诗文,激励和涵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忠烈廉吏。但言廉政之志的“言”说主体有一定的特殊性,“中华诗词与廉政文化”对接关键条件在于诗词创作主体的“人”的身份、阅历、经历和身份的特殊条件性,或者说角色的复合性。不是一般的诗人都可以写出像于谦、郑板桥、陈毅等诗人的“诗之形与廉之实”相得益彰、互相呼应、启人深思、流传万代的绝妙哲理诗篇,只有既具有诗人的敏感、才情、才气,又具有尊重人权、弘扬人道、洞悉人性、关心民间疾苦、疾恶如仇、胸怀天下并勤政为民的士代夫(即相当于现在的官员或准官员)在长期与民休戚的过程中,通过德之境界提升人品,托物寄情,再升华诗品,诗词的审美性与内容的伦理性完美结合,切合时代,妙合人心,终成经典。今天的这一主题是生动和深度阐释廉政文化建设的本土资源之绝妙视角,有利于我省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更多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王士钊 柴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