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2日,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暨第四届中国法治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罗豪才、李步云、张文显、高铭暄等法学界知名人士,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张东刚、何健,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出席了大会。我院蔡科云老师荣获优秀论文奖,应邀参加了大会。
中国法治论坛站在中国法治的实践前沿和中国法学的学术前沿,选出“法治与政治文明”主题,征集论文,评审优秀,大会交流,广泛传播论坛的研究成果。张文显评价说,中国法治论坛已经成为我国法学乃至哲学社会科学界最具影响力的高端论坛之一。
在第四届中国法治论坛第二单元,李步云、张文显和李德顺分别做主题报告。
李步云在报告中指出,宪法是人权保障书这一观念已经得到学界的公认。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从十五大到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报告都十分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2004年人权正式入宪,但是目前人权保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保障人权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是制定实施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目的,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共同利益和共同道德。李步云认为,所谓政治文明,用两个字概括即“宪政”。宪政的三要素为民主、法治、人权,可概括为“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人权保障、宪法至上”16个字。
张文显在题为“法治与政治文明”的报告中指出,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内在构成基本标志,而宪政是政治文明的首要标志。在现代世界称得上政治文明的国家,无不是实行宪政的国家。作为政治文明的法治,应当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法治,是服务民生的法治。
李德顺从价值哲学的角度论述民主与法治关系。李德顺认为,政治是最典型的社会价值领域,只有民主才是一个现代国家做出合理有效的政治判断、政治决策的根本基础和必要途径。法治是民主逻辑的必然结论,民主的程序化规则,要求通过相应的制度、规则、程序等加以落实即法治化。他认为,民主与法治是表里一体、不可分离的一对范畴。
在第四届中国法治论坛第三单元,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发言。
我院蔡科云做了“我国社会组织法治化路径探析——以利益伦理支撑公正逻辑”的报告。指出:法治的实现依靠的是被治者对法律的忠诚和遵从。学界的讨论更多的是法治目标模式,而较少讨论法治发展路径。作者提出社会组织“法治化”的命题,在梳理中国传统法治、近代法治以及当代法治语词的内涵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法治化的公正逻辑由社会组织享有的社会权力而奠定,社会组织的主体理性又通过其利益伦理而体现。进而推导出社会组织法治化的公正逻辑应当“以利益伦理为支撑”。利益伦理的背后应当是经济理性的分析,因此社会组织法治化的路径是沉没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协和与共生的过程,是“放弃”(显性的沉没成本)与“选择”(隐性的机会成本)的动态平衡。
据悉本届“中国法治论坛”共收到征文96篇。经组织资深法学家评审,30篇论文入选 “中国法治论坛”优秀论文。武汉地区高校有三篇论文获奖,其中武汉大学一篇,华科大一篇,湖北大学一篇。